关于取消进口木材数量检验要求的通告 发布日期:2026-01-30 浏览次数: 为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质检总局决定取消进口木材产品(涉及产品见附件)的数量检验要求,检验检疫部门不再实施进口木材数量检验。自10月30日起施行。 上一篇 : 红木市场的行情也难以重现当年的旺热 下一篇 : 埃及木材市场需求大爆发